云南省财政下达80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
8月21日,云南省财政厅、省应急管理厅下达16个州市及3个直管县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00万元,用于补助入汛以来各地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的工作。要求充分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,规范救灾资金流程控制,依法合规下达预算、分配和使用资金,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洪涝灾害
8月21日,云南省财政厅、省应急管理厅下达16个州市及3个直管县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00万元,用于补助入汛以来各地洪涝灾害抢险救灾方面的工作。要求充分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,规范救灾资金流程控制,依法合规下达预算、分配和使用资金,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洪涝灾害
24日,针对南方等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,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,在前期已调拨1.5万件中央救灾物资基础上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.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广东、江西、广西防汛救灾工作。其中,预拨广东省5000万元、江西省40